14 死惧

青春永驻,呃——”

    我挥拳揍他。

    像我这麽肥钝的出拳,大少爷是有多愣神,才真的被我打到。

    然後我们殴斗了一顿。他还是很让着我的。人家遛狗,他遛我的拳。

    这麽比划了一场,算是把出了照片事件後反派跟主角的冲突剧情都做完了。我气喘吁吁坐下来。真够敬业的。

    当年就连朱砂离去後,我都帮忙把第二部最後一个情节补完了:我在公开场合给朱砂的哀悼诗,用的是郑星华的作品。舆论说我抄袭,又打脸我一波。

    “你真是……”大少爷感慨:“这次都完啦?”

    嗯。

    他在我旁边,站着,姿势颇具派头,怎样都不会跟我坐在一条门槛上的。

    “你不是原来那个吧?唉,还挺佩服你的,你要不是反派我都……”他拍着我的肩膀大笑,“如果一定要走同性剧情,是你的话我就会觉得轻松多啦!”

    因为我如今肥了,老了,他这种玩笑都敢开了。

    他自己也鬓生银丝,并没有染黑。大小姐的形象维持得可比他精美。

    我问他:“你的意思你喜欢我?”

    他立刻纠正:“是欣赏——”

    “如果我不是从学校本部离开、不是自己做糕点、有自己心爱的人,而是跟你争段考、争大考、争六艺、争一切竞赛的名次、也争财产、争爱人,你会怎样?”

    大少爷愣了愣:“你想说如果跟我争,我就会生气吗?我有那麽小气?你看星华每次都跟我并驾齐驱……”

    “如果她不跟你发生性关系、不是事事以你为重、不肯用她的身体孕育带你基因的小孩再破开她的身体生出来承你姓氏一世令她cao劳,你又待怎样?”

    我这